邹城:扬儒家文化 铸“六型”检察检察

近年来,邹城市检察院紧紧围绕最高检和省市院工作部署,坚持“八化”和“六型”(忠诚型、服务型、公信型、创新型、智慧型、学习型)基层检察院工作目标,有力促进了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保障建设。

  平安山东网8月10日讯 山东省邹城市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孟子的诞生地,素有“孔孟桑梓之邦,文化发祥之地”之美誉。近年来,邹城市检察院紧紧围绕最高检和省市院工作部署,坚持“八化”和“六型”(忠诚型、服务型、公信型、创新型、智慧型、学习型)基层检察院工作目标,有力促进了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保障建设。

  他们不断从孔孟等儒家先贤那里汲取精神滋养,积极融入检察工作实践,着力打造“儒风邹检、德法同行”品牌,使“六型”基层检察院建设充满魅力和活力。

  该院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检委会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七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先后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山东省“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先进院等荣誉称号,被山东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树首德,始终保持忠诚本色

  古人云:“人之忠也,犹鱼之有渊。鱼失水则死,人失忠则凶。”忠诚是从检之魂,讲忠诚、树首德是新时期对全体检察人员的第一要求。邹城市检察院坚持政治建检,把对党忠诚视为人民检察官的首德,孜孜以求,以树首德——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司法为民,始终保持忠诚本色的原动力,着力打造忠诚型检察院。

  时刻做到心中有党。邹城市检察院把党建工作作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重要载体,以加强党的建设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始终对党忠诚。在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基础上,结合儒家传统文化特色,着力打造了“方圆365”党建品牌。深度挖掘这一党建品牌的内涵和外延:“方圆”寓意着方正法度、圆融情理;“365”包含“坚持3个发挥,提升工作高度”“找准6个融合,拓展工作广度”“实现5新目标,保证工作深度”的含义。注重把枯燥的思想政治教育转化为生动灵活的主题套餐,常态化组织开展“书记上党课、温誓词感言、微信微党课”等活动,探索设立了以“青春志检察情”“红色教育行”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每年开展各类活动30余场次,党员干警参与率达到95%以上。

  时刻做到心中有民。邹城市检察院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司法必严的同时,坚持刚柔并济传递法治温情。在办理一起贪污侵吞农村低保资金案件后,针对低保政策兑现审查出现的漏洞,该院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并撰写了专题调查报告,引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动建立了农村低保审批、发放、监管工作“三位一体”“三级会审”“三方监督”的“三个三机制”,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

  时刻做到心中有责。邹城市检察院把建立检察职业档案荣誉制度作为忠诚于检察事业的创新载体,有效提升了队伍职业尊荣感,激发了队伍活力。在党员教育示范基地的基础上,该院积极探索建立了集职业档案陈列、职业荣誉展示、职业仪式举行等于一体的检察职业档案荣誉室。集中展示该院所获的重要奖励和荣誉,反映各项工作成绩,增强集体荣誉感。

  时刻做到心中有戒。邹城市检察院党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100-1=0”的底线意识,抓实扛稳“两个责任”,始终确保自身过硬,被省院评为“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派驻城区检察室被评为“双无”先进单位。积极探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强化预防,围绕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重点环节,制定出台“任职廉政谈话”、评先树优纪律审查等5项工作机制,推进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言大爱,奏响检察服务华章

  孟子曰:“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邹城市检察院围绕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稳定、服务基层基础,主动融入大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找准了基层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地为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大处着眼,融入发展全局。坚持跳出检察看全局、干检察。维护和优化良好的经济发展外部环境,研究制定服务保障邹城“率先达小康、迈向现代化”的21条服务措施。深化“双百工程”,在孟子湖新区、企业聚集地挂牌设立建立“检察服务示范基地”,做到检察工作与大局发展贴得紧、落得实。近五年来,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惩强揽工程、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集资诈骗等犯罪316人。加强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全面落实廉洁准入制度,累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200余次,有力保障了政府投资安全。围绕服务“四新”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深入开展了“双百工程”联系企业活动,建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看准企业需求点,找准服务切入点,先后解决企业发展中的涉法问题56个,切实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实处着力,维稳重于泰山。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密切配合,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毒犯罪等。通过适时介入、引导侦查,依法办理了故意杀人、污染环境等一批群众广泛关注、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扎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完善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从“情、法、理”等方面入手,说理释法、以情感人,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注重积案化解、隐患排查,将风险降到最低,隐患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创新远程视频接访举措,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五年来共妥善处理各类信访400余件次,化解信访积案15件。

  小处着手,聚焦民生民利。邹城市检察院紧紧围绕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把派驻检察室作为延伸检察触角、服务基层基础的重要载体,探索建立了“末梢监督”工作模式,创造性推行了“442”工作机制,打通了法律监督“最后一公里”。工作中,检察室干警充分发挥地缘优势,积极开展走街串巷式的社情民意巡访,搜集种植补贴、低保救助、农机购置补贴等各类民生民利项目信息100余万条,建立起内容丰富、查询便捷的信息超市。先后组织开展对惠农资金运行、生态环境保护、医疗秩序整顿等行政司法的监督活动,开展阅卷调查、现场监督260余件次,促进了基层依法行政。

  细处着心,服务优化升级。一站式服务已成为邹城市检察院服务大厅的重要标志。集服务型、标准化、一站式为一体的检察服务大厅建成投入使用后,实现了案件受理、律师接待、行贿档案查询、检务公开等“一个窗口对外”服务。检察服务大厅前台设有案件受理、行贿档案查询、律师服务、云平台接待等7个窗口,构建了“一厅七室四屏”现代化服务工作新格局。建立外部监督评价机制,设置安装监督台、服务满意度评价系统,不断提升大厅人员服务质量。服务大厅自运行以来,共受理案件449件,接待当事人、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120余次,协助查阅、复制案卷材料52案,解答法律咨询153人次,赢得了来院办事人员的称赞。

  行大义,凭实干苦干赢得公信

  如何用好手中的检察权,赢得人民信赖,始终是检察工作的中心课题,也是邹城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公信力建设的着力点。邹城市检察院围绕正确把握检察权和公信力的辩证关系来谋划推进,从业绩、公正和公开三个层面发力,实现了司法办案和检察公信力的双赢。

  以业绩促公信。邹城市检察院始终坚持干在实处、干出实效、走在前列,用实实在在的业绩说话。坚决贯彻中央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强化办案措施,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严格文明依法办案,依法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推动了县域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进行。该院反贪局被评为山东省“十佳反贪局”。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组织预防警示教育巡回宣讲209场,8200余人接受教育。深化社会化预防,聘请预防志愿者55人,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活动12次。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突出抓好省市院部署的一系列专项刑事检察监督活动,办理案件既求精又求实,受到了省市检察院的肯定。为切实加强侦查监督工作,积极开展规范公安报捕范围、受案审核、电子手铐试点等措施,有效提高审查逮捕案件的效率和效果。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纠正监管活动和社区矫正中的违法问题,监督收监12名社区矫正人员。

  以公正促公信。司法规范化建设,既要求检察机关“打铁先需自身硬”的自身规范,又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共同提升县域司法公信力。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案件质量评查,深入查纠问题与不足,办案质量稳步提升。编制了《司法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为各部门开展工作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的制度标准体系。与此同时,注重“内外兼修”,完善自身司法规范的同时,通过和公安、法院建立规范化建设联动机制,互相“揭短”,共同“治病”,全面整治不规范的司法行为。

  以公开促公信。“阳光邹检”检律互动交流群,是邹城市检察院于2015年创建的信息化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新平台。该群以微信为载体,对依法可以公开的案件程序性信息及相关的法律信息,定期在群中予以发布,并实时告知案件代理律师。邹城市检察院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平台,建立了信息台账,实现案件动态实时共享,打通了律师接待的“快车道”,有力保障了律师依法执业权利,提升了司法办案公信力。该院高度重视检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五年来,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56件、终结性法律文书785件,提升了司法透明度。

  抢天时,占据智慧检察高地

  邹城市检察院坚持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有力推动了信息化融入决策、办案和检务管理保障,人机融合水平不断提升。

  智慧决策——让智能检委会发挥更大动能。2016年3月,中央政法委到邹城市检察院就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调研,同年12月,该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邹城市检察院“智能检委会”会议室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并通过语音识别系统对每一位委员的发言自动转换成文字录入检委会会议记录,实现全程留痕。同时,上级院还可通过远程视频进行监督指导,检委会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与严肃性得到显著提高。

  智慧办案——让信息化真正转化为战斗力。把高科技、新系统、大数据注入司法办案过程,注重发挥集成应用、多元统筹、科学分析的优势,大大提升了办案质效和规范化水平。坚持高科技引领,建立数字化侦查工作模式,实现侦查情报综合研判、侦查信息快速查询、侦查过程实时指挥、侦查目标准确定位、侦查方式多元高效、侦查行为规范标准。强化大数据支撑,建立数据审查模式,通过提取“看守所监管执法、监督信息系统”离所人员数据和“检察机关案件统计系统”报捕和移诉人员数据,进行信息融合比对,自动筛选、快速锁定、精准监督,实现了由人工比对向智能筛选转变,有效加强了对刑拘释放后既未报捕又未移诉案件侦查活动的监督。

  智慧检务——让管理保障更加便捷高效。利用大数据平台,科学分解下派年度计划要点、专项工作、重点工作,实现工作有部署、有推进、有落实,有预警、有通报、有问责。强化系统服务,利用搭建的“云会商”系统,实现了市院、基层院、派驻检察室三级之间的视频会商,形成了检令畅通、上下统一、指挥有力、步调协同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强化后勤保障,应用政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系统,规范办文、办事、财务管理等,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管理资源。研发公务用车管理软件,开发行政事务用印管理系统等,既提高了保障效率,又加强了监督管理。

  敢争先,谋创发展新思路

  创新需要锐气,更需要勇气。邹城市检察院把创新当作“变道超车”的全新动能,以创新激发活力、破解难题、提质增效,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全力打造“创新型”检察院。

  锤炼创新品质。该院党组把全员创新工作作为促进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着力推进创新工作的全员化、日常化、经常化。坚持领导带头抓创新,建立健全创新工作领导机制,每年明确2个以上的创新课题,积极参与最高检、省院和市院的创新成果评选,并取得优异成绩。

  向前一步介入:2017年3月,邹城市检察院设立了济宁市首家派驻公安局检察室。与公安部门会商,制定并会签了《关于设立派驻公安局检察室的意见》,建立了值班备勤、资产管理、档案管理等8项规章制度。在发挥派驻公安局检察室功能作用上下功夫,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调取案卷、召开联席会议和案情分析会议等方式,及时固定收集证据,为依法打击犯罪提供证据指引。4月,检察室干警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发现证据之间不相关联,及时与侦查人员沟通,细致审查供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最终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并监督公安机关对其妻伪证案立案。

  向后一步关爱:邹城市检察院把加强未检工作作为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抓手,积极打造“护禾365”未检工作品牌,向办案后延伸,为科学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效地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的未检工作新路子。特别是创造性开展了“五色工作法”,即红色关爱、绿色通道、蓝色希望、橙色预警以及金色挽救。他们以办理的全国十起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之一的“红玫瑰”社团案为教材,加强与法院少审庭、公安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禁止令与社区矫正结合、附条件不起诉与社区矫正结合等方式,着力提升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和预防效果。

  谋新知,学习步伐永不停歇

  邹城市检察院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在实践中增加才干,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拓宽眼界和视野,全面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为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树虚怀之心,立学习之志。邹城市检察院深入开展了以比学习、比业绩、比奉献和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为主要内容的“三比两严”学习教育活动。以科室为单位,积极开展座谈研讨,谈思想、谈感悟、谈打算,使每一位检察人员都成为学习型干警,不断激发热情、挖掘潜能,将分散在每名检察人员头脑中的知识、经验和信息整合成全院、整个党组织共同的财富。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首届调研骨干人才,1名干警获评第二届山东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20多名干警荣获山东省优秀检察官、优秀侦查员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多元化教培,提综合素能。积极开展检校共建,每年定期组织干警到知名高校研修深造;3名干警被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聘为客座教授,邹城市检察院作为该校法学院教学科研基地,每年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平台,实现了理论优势、实践优势的共促共赢;组织全员学、训、赛、考,提高实战能力;开设“网上微课堂”“网上论坛”“在线测试”,将过去的“灌输式”教育转变为“点单式”学习;检察书屋、电子书屋成为干警交流学习的集散地。创新“检察官教检察官”模式,立足本院人员结构特点,从实战角度出发,老、中、青三个不同年龄结构层面干警相结合,组建了刑检和职务犯罪侦查两大业务指导委员会,对疑难复杂案件和日常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研讨。通过传帮带的形式,既提高了司法办案工作质量,又提升了青年干警的实战能力。

 

  扬儒家文化,铸人和检察。融合孟子思想精髓,积极打造以“养浩然气、铸检察魂、炼赤子心,走创新路”为主要内容的“人和检察”文化品牌。坚持以“育人”为基础,狠抓检察职业道德培育,将检察职业道德建设融入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和检察工作之中。坚持以“育制”为手段,狠抓司法行为规范习惯养成,逐步建立起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的管理机制。坚持以“育廉”为抓手,狠抓廉政思想熏陶。与济宁市检察院联袂创作了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触不到的爱》,连获三项全国性大奖。通过检察文化多层次、全方位的潜移默化作用,造就了一支公正廉洁司法为民的优秀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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