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迎接升级验收检察

2014 年以来,嘉祥县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忠诚履职,强化担当,扎实尽责,大力推进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2014 年以来,嘉祥县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忠诚履职,强化担当,扎实尽责,大力推进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高度重视,建设坚持高标准

  2014年12 月,嘉祥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三级规范化检察室”,突破了驻看守所检察室多年来无等级的局面。2016年6月14日,济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辉到嘉祥县调研指导政法工作,视察了该院驻看守所检察室。2017年6月27 日省检察院执检处正处级检察员马鹏翔一行,对该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评定进行考核验收,拟升级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并进行安全防范检察。2015年6月,经积极争取,嘉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撤销该院监所检察科,批准设立刑事执行检察局,下设看守所检察科、监外执行检察科和综合科,其中看守所检察科与驻看守所检察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刑事执行检察局的设立,规范了驻所检察机构的设置。该院抓住 2013 年至 2015年该县看守所重新规划建设的有利时机,新建驻看守所检察室,并于2015年9月投入使用,有独立的办公区域,标志明显,硬件建设有了质的飞跃。

  落实制度管理规范化

  认真落实驻所检察制度。每月驻所检察不少于22天,坚持对监管工作的日常规范管理,重要时间节点,检察长、分管检察长亲自到看守所指导工作。规范驻所检察工作程序。严格按照高检院“四个流程”要求,制定工作流程表,明确驻所检察人员每日的工作内容和程序。驻所检察人员认真填报“一志一帐六表”,及时报送驻所检察工作信息、工作总结。坚持每天上午,对前24小时监控录像实行回放监督制度,重点监督检察人员不在监控室岗位时看守所的各种活动情况。健全与看守所和武警中队的工作联系机制。该院驻所检察室坚持每季度与看守所和武警中队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三年来共召开联席会议12次、所情分析会60次,有力促进监管工作规范开展。严格落实检务公开制度。该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在收物室、收押大厅等多个公共区域设置了检务公开宣传栏,宣传驻所检察的性质、职能、受案范围,畅通了驻所检察与监管干警、律师、在押人员家属的沟通与联系渠道。

  该院以规范化检察室考核评定工作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把驻所检察室建设和工作提升到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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