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扎实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食药安全
我市按照国务院和省食安办部署要求,坚持打防并举,实施社会共治,力促产业发展,全面部署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诈、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市食安办会同市经信委、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网信办等9部门联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枣食安办〔2017〕23号),明确治理内容和措施,细化部门职责。建立起联合执法、联席会议、督查督办、舆情监测分析和应对处置等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及时调度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采取多种措施,规范食品生产销售行为。结合《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和日常监督检查,对辖区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与企业签订《保健食品守法经营承诺书》,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档案,全面推进“一店一档”监管信用档案建设,目前全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均已建立信用档案。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抽样检验力度,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级共抽检食品2100批次,不合格40批次,抽检保健食品43批次。
三是注重社会共治,提高公众的识假辨假能力。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制了宣传海报,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专题宣传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不合格保健食品识别方法,提高了消费者辨别真伪的能力。充分发挥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广泛宣传食品、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引导公众理性消费食品、保健食品,累计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在《市民热线》、《枣庄新闻》等栏目开设食品安全专栏,2017年以来,共播发相关新闻和专题稿件270多条。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079人次,检查保健食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850家次,办理食品类刑事案件12起,抓获嫌疑人20人,移送起诉人数19人,涉案价值3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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